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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第二节
2009-10-21 11:12:00第二节 环境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
家环境质量标准。”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是环保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规范之一。下面重点介绍一下环境标准体系及实施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所必备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体系的概念,所渭环境标准体系,就是根据环境标准的特点和要求,按着它们的性质功能, 内在联系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体系内的各种标准互相联系。相互依存, 互相补充,具有良好的配套性和协调性。
环境标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一定时期的技术经济水平以及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状况相适应,因此它随着技术经济的发展,环保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变化。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是由三级构成的,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对于国家标准它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
二、环境标准的分级
环境标准分三级:
环保国家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城市区域环境, 也适用于农村建成区。
环保行业标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涉及的部分活动以及设备、仪器所做的规定。
环保地方标准,是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内适用。
如:《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厦门市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三、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且标准”: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四、环境标准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国家标准主要有:
1、环境质量标准,是对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质或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国家环境保护所追求的目标, 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审查环境影响报告的重要依据之—。
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子所做的控制规定, 即排放的极限值,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保证,是控制污染源的重要手段。排放标准包括浓度标准和总量标准两类, 也可以分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两类。
3、环境保护基础标准,是对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指南和导则,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
家环境质量标准。”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标准是环保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规范之一。下面重点介绍一下环境标准体系及实施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所必备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体系的概念,所渭环境标准体系,就是根据环境标准的特点和要求,按着它们的性质功能, 内在联系进行分级、分类,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体系内的各种标准互相联系。相互依存, 互相补充,具有良好的配套性和协调性。
环境标准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与一定时期的技术经济水平以及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状况相适应,因此它随着技术经济的发展,环保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变化。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是由三级构成的,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对于国家标准它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
二、环境标准的分级
环境标准分三级:
环保国家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城市区域环境, 也适用于农村建成区。
环保行业标准,是指对环境保护工作范围内涉及的部分活动以及设备、仪器所做的规定。
环保地方标准,是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内适用。
如:《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厦门市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三、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且标准”: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四、环境标准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国家标准主要有:
1、环境质量标准,是对一定区域环境中的各种污染物质或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国家环境保护所追求的目标, 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环境监督管理,审查环境影响报告的重要依据之—。
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子所做的控制规定, 即排放的极限值,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要保证,是控制污染源的重要手段。排放标准包括浓度标准和总量标准两类, 也可以分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两类。
3、环境保护基础标准,是对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指南和导则,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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